用户手册
发布人:王玉婷 发布日期:2023-07-26 09:09
各位老师同学:
大家好。为加强科研诚信管理,确保科研成果有据可循,做好对科研原始记录的填制、审核、管理工作,结合各中心实际,对科研原始记录工作做如下要求。
第一条 科研原始记录包括科学研究过程中,运用实验、观察、仿真、调查或资料分析等手段,直接记录或统计形成的各种数据、文字、图表、图片、照片、声像、报告等原始记录。
第二条 科研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及时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防止漏记和随意涂改,严禁伪造和编造数据。原始记录内容通常应当包括名称、时间、人员、条件、结果等内容,确保有足够的要素记录实现可追溯。原始记录要有清晰的目录。
第三条 科研原始记录全过程管理采用“课题组负责制”的原则。课题组负责人或其指定的负责人应妥善保管科研原始数据记录材料。项目结题时相关材料统一保存,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
第四条 研究人员调离工作等,应将原始记录资料等全部妥善移交,确保原始记录不丢失或不当转移。
第五条 如果出现在科研诚信、项目结项等审核过程中发现无原始数据支撑,后果自负。
第六条 原始记录由各课题组根据记录内容特点,科学合理制定记录格式,其中实验记录可参考附件模板。
第七条 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原始记录进行检查,检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申报和结项的重要依据。
各课题组成员请下载《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研究记录本》,做好原始实验记录的妥善保存。
附件一《浙江大学国际健康医学研究院研究记录本》